中塑机协 [2019] 20
 

 
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国家工业节能技术装备推荐
及“能效之星”产品评价工作的通知


 

各会员单位及相关企业:

根据工信厅节函﹝2019123号文《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工业节能技术装备推荐及“能效之星”产品评价工作的通知》,中国塑料机械工业协会将负责组织本行业节能企业进行申报。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工业节能技术装备推荐工作

(一)申报范围

本次申报的工业节能技术装备是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、产业政策、技术政策和相关标准要求,满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节能减排市场需求、能效水平先进、节能经济性好、社会效益显著的技术和装备。

1、工业节能技术

申报的节能技术可在钢铁、石化、化工、建材、有色金属、机械、轻工、纺织、电子等行业广泛推广应用。重点征集流程工业节能改造、重点用能设备系统节能(工业锅炉及窑炉、电机系统、变压器等)、可再生能源与余能利用、工厂和园区能量系统优化(能源梯级利用、微电网、储能、保温、密封等)、能源信息化管控、煤炭高效清洁利用等技术,以及其他以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为特征的先进技术和工艺。相关技术须满足以下条件:

1)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产权明晰;

2)技术水平先进、适应性强,具有推广前景,可带来较好经济、环境和社会效益;

3)目前的行业普及率低且有应用案例、正常运行一年以上。

2、工业节能装备

具体范围为电动机、工业锅炉、变压器、风机、压缩机、泵、塑料机械、农机装备。

(二)申报材料

1、工业节能技术

1)填写工业节能技术申报表并编写技术报告(附件1第一、二部分)

2)申报多项技术的须填写《工业节能技术推荐申报汇总表》(附件1第三部分)

2、工业节能装备

1)填写《工业节能装备申报表》(附件2第二部分),如申报装备是系列产品,只填一份,但申报多项装备时,每项装备填写一份,并填写《工业节能装备推荐申报汇总表》(附件2第四部分);

2)根据装备所属行业的不同要求提供相应材料,系列产品应按照产品规格提供相应材料,具体详见《工业节能装备分类申报要求》(附件2第三部分)。

二、“能效之星”产品评价工作

“能效之星”产品是指在节能产品的基础上,与同类产品相比能效领先的量产产品,主要分为终端消费类产品和工业装备类产品。

(一)评价范围

评价范围为电动洗衣机、热水器、液晶电视、房间空气调节器、家用电冰箱、电饭锅、微波炉、电磁灶、吸油烟机、空气净化器,以及电动机、工业锅炉、变压器、风机、压缩机、泵、塑料机械,具体详见《产品评价范围及分类表》(附件2第一部分、附件3第一部分)。 

(二)评价原则

评价原则是在符合法律法规、质量、安全与环境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,依据相关评价规范(附件2第三部分、附件3第二部分)和能效指标,选择能效水平领先的产品。

(三)申报材料

1、申报终端消费类“能效之星”产品需填写《终端消费类“能效之星”产品评价申报表》(附件3第三部分),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。

2、申报工业装备类“能效之星”产品在填写《工业节能装备申报表》(附件2第二部分)时注明申报“能效之星”产品评价即可。

三、报送要求

1、请各申报会员单位及本行业相关企业于2019713日前将申报汇总表和申报材料(纸质版一式两份、电子版一份)寄送至中国塑料机械工业协会秘书处,申报表电子word版本请提前发送至协会联系人邮箱。

2、书面申报材料须加盖公章,统一做成A4纸大小,制作目录和封皮,并于左侧胶装成册。申报不同类别的项目应分别装订。

四、协会秘书处联系方式

联系人:王静    电 话:010-83162531   

E-mailjingcrane@163.com

  址: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6号庄胜广场办公楼第一座西翼1411(邮编:100052

附件:1.工业节能技术申报要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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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 2.工业节能装备及工业装备类“能效之星”产品申报要求

/behind/rdoc/keditor/attached/file/20190705/20190705101861426142.doc
     3.终端消费类“能效之星”产品申报要求

/behind/rdoc/keditor/attached/file/20190705/20190705101810991099.doc

   








二〇一九年 六月 十七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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