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塑机协 [2014] 6
 

 
关于在行业中开展“新技术、新产品成果鉴定”的通知


各会员企业及相关单位:

为鼓励和引导行业企业自主创新,推动塑机装备制造领域科技成果转化,加快产业结构调整,促进行业科技进步,根据国家科委发布的《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》、《科技成果鉴定规程》和工信部科技司关于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相关要求,结合中国塑料机械工业企业实际要求,经研究决定,我协会自2014年起将在行业中开展“新技术、新产品成果鉴定”工作。对于企业申报的新技术、新产品,经协会核实、初审后,确定为行业重大技术科技成果的项目,还将向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直接推荐,以便更好帮助企业拓展国、内外市场。

一、鉴定范围和条件

(一)鉴定目的

发挥塑机行业科技成果鉴定工作判别和遴选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设备的作用,积极推动先进技术,并对有重要示范引领作用的重大科技成果,帮助首台套应用和产业化推广,鼓励和引导企业自主创新,缓解新产品推广应用难的瓶颈问题,加快塑料机械工业转型升级。

(二)鉴定类别

塑机行业科技成果鉴定分为技术水平类鉴定和重大装备验证类鉴定。技术水平类鉴定即采用新技术、新工艺研制生产,在结构、性能、功能上有明显提升的成果鉴定;重大装备验证类鉴定即新装备研制完成,并交由用户试用,经实际工况验证满足用户使用要求的成果鉴定。

(三)申请鉴定应具备的条件

1、申请鉴定的塑料机械科技成果须性能先进、技术成熟并具有明显提升行业技术水平;

2、技术文件齐全,具备正式投产必需的工艺规程、安全规程、操作规程及工装、检测等手段;

3、性能满足用户需求,有明显的市场竞争优势;

4、对塑料机械科技进步具有推广应用前景及良好的引领、示范作用,带动产业转型升级发展。

二、申请鉴定单位应提交的资料

(一)《新技术、新产品成果鉴定申请表》(1);

(二)研制报告(包括立项背景、意义目的、创新点、历程、效果的概述);

(三)技术报告(包括计划任务书或者合同书、质量标准、总体技术方案与实现);

(四)测试报告(含常规检测和能耗检测);

(五)用户使用报告;

(六)科技查新报告;

(七)标准化审查报告;

(八)相关技术标准;

(九)技术经济分析报告。

三、鉴定工作程序

(一)符合鉴定条件的科技成果,申请鉴定单位填写《新技术、新产品成果鉴定申请表》(以下简称《申请表》,见附件1)以及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和文件,向协会申报。

(二)协会对申报的科技成果进行核实,对符合鉴定条件的科技成果组织专家组进行科技成果鉴定,专家组由7位专家组成,行业专家6名,用户代表1名。

(三)鉴定通过后,协会向企业提供《新技术、新产品成果鉴定证书》(见附件2,一式四份)

(四)通过鉴定的重大科技成果,推荐编入工信部年度《装备工业重大技术与产品推广目录》。对《目录》中技术水平类科技成果,可帮助协调相关政策,鼓励企业首选应用;对《目录》中重大装备验证类科技成果,可统筹协调同类产品税收政策、首台套政策、重大科研计划等政策手段,形成合力,促进其尽快产业化。

指导单位

    塑料机械领域科技成果鉴定工作接受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指导。

五、联系方式:

唐子玲 

  话:010-68595536 

  真:010-68595853 

E-mailTangziling8@qq.com

六、附件:

1、《新技术、新产品成果鉴定申请表》

2、《新技术、新产品成果鉴定证书》

附件.pdf








二〇一四年 三月 二十八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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